黄金大米项目当事人被撤职
07 Dec 201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浙江省医学科学院、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公布了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报告。报告说,该项目所用的黄金大米从境外带入时未经申报批准;项目在伦理审批过程中隐瞒了试验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,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,存在学术不端行为;项目主要当事人隐瞒事实、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反了科研诚信。报告宣布项目三位当事人荫士安(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妇幼营养室主任)、王茵(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)和胡余明被撤职。绿色和平最早指责“黄金大米”试验,但该组织创始人则指责其在诋毁“黄金大米”问题上犯下反人类罪行。